国土资源部杭州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质量保证体系
为保证我们检验与检测工作的公正、检验结果的准确靠,本中心依据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文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QA/QC)体系,致力于提供给客户高质量的服务。◇ 质量方针:“字字准确,事事公正”
◇ 质量目标:省内权威、国内知名,科学公正,客户满意
◇ 质量承诺:方法科学,结果准确,行为公正
◇ 质量体系的实施要求:严格执行,有效运行,不断完善
◇ 质量体系目的:保证质量方针的推行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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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资格
中心取得了国家质检总局计量认证资格(CMA)和浙江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CMA)和监督检验审查认可(CAL)资格。
员工培训
中心十分重视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保证所有的实验室员工都能够持证上岗,独立进行测试和检验工作, 提供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
仪器校准
中心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对所有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实验室间的比对测试
为了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可靠,监督实验室的有效运行,我们参加了国家组织的CNAL能力验证,定期组织同国家相关分析测试实验室间进行能力测试或其他形式的比对实验。
内部监督和审查
按建立的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监督和内部审查。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不断完善。
管理评审
为了对实验室的运行有一个整体评估,按质量手册的要求定期组织管理评审。确保了管理层的管理始终行之有效,并采取措施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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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本中心由国土资源部批文设立,与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并设具有独立事业法人的事业单位。为保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公正独立和诚实、确保提供高质量(准确、可靠、及时)的检测/检验报告特声明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质量文件等规章制度;所有的检测/检验项目均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应的规程、规范;对所使用检测/检验仪器的准确性负责;对被检测/检验样品的完整性负责;对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和结论和判定以检测/检验数据为依据,以标准和相应的规程、细则为准绳。
2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开展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不受任何来自行政、商业、财务及其它会影响其工作质量的压力;不参加任何可能会影响自身公正性地位的活动,确保检测/检验工作的公正性。
3、 对开展业务范围内所有检测/检验工作提供相同的质量服务,严格遵守对客户的约定和承诺;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本中心实验室检测/检验工作程序,保持对检测/检验结果判断的科学性、严谨性和独立性。
4、 对受检单位(企业)和委托方所涉及检测/检验的技术数据、商业数据、知识产权、产品其它性能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利用客户的相关技术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咨询、销售等盈利或非盈利的活动。
5 、经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如有违反公正性、保密及有关制度纪律的行为,将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